购买虚拟货币产生的亏损将直接导致本金损失,这是由虚拟资产的高风险属性及缺乏法律保障的底层逻辑决定的。虚拟货币本质上属于非主权信用背书的投机性资产,其价格波动完全由市场供需驱动,当抛售压力大于买入需求时,投资者持有的币值会同步缩水,本金必然随之减损。

我国法律政策已明确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根据相关司法判例,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代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其交易行为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因币价暴跌或交易平台崩盘导致资金蒸发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本金,所有亏损最终由个人承担。2024年大邑县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中,投资者因平台冻结造成14000元损失,法院最终判决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这确立了投资虚拟币损失自担的司法原则。
虚拟货币市场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放大了本金风险。不同于传统金融市场的熔断机制与做市商制度,去中心化交易所允许发行者随时撤回流动性池资金。当项目方突然抽离流动性时,代币价格会呈断崖式下跌,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瞬间丧失兑换价值。2022年南阳发生的首例撤流动刑案中,发行者杨启超在添加流动性24秒后撤回资金,直接导致跟投者罗某持有的代币贬值99%5万USDT本金近乎归零。此类操作虽被币圈视为割韭菜,但因符合平台规则,受损方难以追责。

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与跨境性使投资者在遭遇诈骗、跑路等事件时,往往面临举证难、溯源难、执行难三重障碍。即便如罗某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交易对手并报案,司法机关仍可能因虚拟币法律属性争议不予立案。而所谓保本承诺在法律层面亦属无效,南阳案件中推荐人出具的赔付保证书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

投资者需清醒认识亏损的心理连锁反应。本金损失常诱发非理性补救行为,部分人试图通过加杠杆合约或投资高危山寨币挽回损失,反而陷入更深亏损漩涡。极端案例中甚至出现挪用公款、出卖机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昆明警方披露的卖密赚百万案件,根源正是虚拟币投资巨亏后的恶性循环。








